榨菜传统制作技艺(涪陵榨菜制作技艺)

榨菜传统制作技艺(涪陵榨菜制作技艺)流传于重庆市涪陵区。 “榨菜”一词最早出现于清朝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由涪陵商人邱寿安命名,意即“经盐腌榨制过的咸菜”,并于当年首次将自己命名的这种咸菜产品投放宜昌市场获得成功。这是“榨菜”之名和“榨菜业”的缘起。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涪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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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级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布批次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所在区县涪陵区
资料来源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以上信息整理自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资料(查看原文),如与最新公告不一致,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详细介绍

榨菜传统制作技艺(涪陵榨菜制作技艺)流传于重庆市涪陵区。

“榨菜”一词最早出现于清朝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由涪陵商人邱寿安命名,意即“经盐腌榨制过的咸菜”,并于当年首次将自己命名的这种咸菜产品投放宜昌市场获得成功。这是“榨菜”之名和“榨菜业”的缘起。据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涪州志·物产》中关于“包包菜”的记载,以及有关的民间传说推测,今涪陵区境内最晚在公元18世纪已广泛种植青菜头(即包包菜)并将其加工成咸菜供家庭食用。因青菜头腌菜风味独特,是众多咸菜制品中的珍品,具有巨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涪陵榨菜既得益于涪陵特殊的地理条件,也得益于涪陵祖辈老工艺艺人,以传统制作技艺创造出了这一奇特的饮食,同时也带动了涪陵榨菜文化的诞生和发展。涪陵榨菜在加工过程中特别采用了原始的风脱水加工工艺及三腌三榨,形成了涪陵榨菜鲜、香、嫩、脆的特色。

2008年6月,国务院批准榨菜传统制作技艺(涪陵榨菜制作技艺)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万绍碧 杜全模 向瑞玺 赵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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